一、案例背景
2026年8月,中国公募基金市场迎来一场意义深远的制度变革。沪深交易所双双发布LO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退市新规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了两类强制退市情形,直指长期存在的场内高溢价炒作与”迷你基金”流动性枯竭两大痛点。这一举措被市场解读为对LOF市场投机乱象的制度性”封堵”。
LOF产品是中国资本市场特有的基金创新品种,同时具备场外申赎与场内交易的双重属性。其核心特征在于同一基金份额拥有两个定价体系:场外申赎以基金单位净值为基准,场内则在交易所挂牌以二级市场市价成交。理论上,当两个市场价格出现偏差时,套利机制应迅速抹平价差。然而,这一机制在特定条件下会失效——当产品面临申购限制时,套利通道被阻断,场内价格便可能严重脱离净值。
截至2026年8月7日,全市场已上市LOF共计402只,场内总规模约549.7亿元。其中,新规明确的QDII及商品期货类强制退市品种LOF约34只,场内规模约246.38亿元。此次调整涉及约250亿元规模的存量产品,占LOF市场总规模的近半壁江山。
新规针对不同类型LOF设置了差异化退市安排。品种维度上,QDII LOF被沪深交易所共同纳入强制退市范围,深交所因有国投瑞银白银期货,同时将商品期货LOF纳入其中。这两类产品因涉及境外市场或商品期货交易,常受限于外汇额度或持仓限额,极易出现因暂停申购导致的场内价格畸高。为平稳化解存量风险,两类产品被要求最晚于2027年12月31日前终止上市,过渡期内场内简称需冠以”*”字样。
规模维度上,新规聚焦长期存续价值缺失的迷你LOF,明确连续60个交易日每日场内资产净值均低于1000万元的应当终止上市。同时设置”40日预警线”,要求基金管理人在连续40个交易日低于标准时逐日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触发退市条件后,基金管理人可选择转型为普通场外基金或清盘退市,且均需保障投资者退出权利。
二、问题与挑战
LOF高溢价炒作并非新现象,但近年来呈现愈演愈烈之势。2026年年初的国投白银LOF事件中,伴随白银行情快速拉升,国投瑞银白银期货LOF遭资金爆炒,海量散户跟风入场,最终溢价快速回落,高位持仓投资者亏损惨重。同年一季度,中东地缘冲突推升油气资产行情,多只原油主题LOF溢价率突破40%,频繁触发盘中临停,但市场炒作情绪不减,频繁出现”越停越买”的非理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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