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2026年9月3日,上海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周岚对外宣布了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政策信号:在”十五五”时期,上海将深入实施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质性推动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独资医院等开放项目落地。这一表态并非孤立的政策宣示,而是中国服务业开放进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尤其对医疗健康领域而言,其影响深远。
(一)政策演进脉络
理解这一政策信号的重量,需要回溯中国在医疗健康领域对外开放的渐进式改革轨迹。长期以来,外资在中国医疗机构领域的准入受到严格限制。根据2000年颁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外资仅能以合资或合作形式进入中国医疗服务市场,且中方持股比例不得低于30%。这一政策框架在长达二十余年的时间里,划定了外资在华的运营边界。
真正的破冰出现在2024年。当年9月,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联合发布《关于在医疗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在中国(北京、上海、广东、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地区,允许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更引人注目的是,通知同时宣布拟允许在四地设立外商独资医院。这一政策被业界普遍解读为中国医疗领域对外开放的”历史性突破”。
紧随其后,2024年11月,国家卫健委、商务部、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四部门联合制定《独资医院领域扩大开放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外资独资医院的设立条件、管理规范与监管要求。2025年,国务院发布的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将高端医疗机构、康复医院、护理院等纳入鼓励范围,为外资进入提供了更清晰的政策指引。
周岚在2026年9月的此次表态,正是在上述政策累积基础上的进一步确认与深化。其核心信息包括三个维度:其一,推动增值电信、生物技术、独资医院等具体开放项目”落地”,意味着从”政策允许”走向”项目落地”的执行阶段;其二,落实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等领域;其三,发挥标志性外资项目示范效应,支持外资企业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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