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2025年5月,中国证监会印发《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对新设立的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大力推行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管理费收取模式”。这一政策标志着公募基金行业沿用多年的固定管理费模式开始松动。同年,首批26只新型浮动费率基金正式成立,由头部基金管理人率先试水。
传统固定费率模式下,基金管理人按基金资产净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1.2%至1.5%)收取管理费,与基金业绩表现无关。这种模式被投资者长期诟病为”旱涝保收”——即便基金大幅亏损,管理费依然照收不误。其直接后果是基金公司倾向于”重规模、轻业绩”,管理人与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出现结构性错位。
新型浮动费率基金的核心设计是将管理费与基金业绩表现直接挂钩。具体而言,在产品持有满一年的基础上,设置三档费率:若年化收益跑赢业绩比较基准6个百分点且收益为正,收取1.5%的升档费率;若跑输基准3个百分点,仅收取0.6%的降档费率;其他情形按1.2%的基准费率收取。这一机制将基金管理人的收入直接与投资者回报绑定,从制度层面推动”利益趋同”。
截至2026年10月9日,首批26只浮动费率基金交出了一份分化严重的成绩单。据第一财经统计,20只产品自成立以来累计回报为正,占比77%。表现最好的华商致远回报A累计回报高达157.88%,信澳优势行业A也实现103.33%的翻倍收益。然而,业绩垫底的安信价值共赢A累计回报为-17.1%,跑输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近24个百分点。首尾业绩差距接近175个百分点。
从费率收取角度观察,14只产品可按1.5%的升档费率收取,占比过半;9只产品只能按0.6%的降档费率收取。这意味着,业绩分化不仅影响投资者的回报体验,也直接改变了基金公司的收入结构。部分基金公司管理费收入较固定费率模式下减少了60%。
2026年10月,监管部门发布最新一期机构监管情况通报,进一步优化完善浮动费率基金注册规则,从三个方向全面扩容:一是参与机构从头部向主动权益规模居前的中型基金管理人扩围,头部机构发行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其主动管理权益类基金发行数量的60%,新纳入的中型管理人原则上不低于30%;二是产品类型拓宽至主动量化、港股主题等偏股型产品;三是稳妥推进存量固定费率产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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