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2026年10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反垄断二司司长徐乐夫在会上披露了一组引人注目的数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平均审查时间已从2014年的39.9天缩短至2026年的18.6天,降幅超过53%。与此同时,简易案件占全部无条件批准案件的比例,从2014年的49.2%攀升至88.8%。这意味着,在经营者集中申报总量持续增长的背景下,近九成案件通过简易程序获得了快速放行。
这一制度变迁的起点可追溯至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此后,经营者集中申报案件数量逐年快速增长,但法律并未区分案件的复杂程度,所有案件适用统一的审查程序。其结果是:简单案件也要经历较长的审查周期,既占用了执法机构有限的行政资源,也拖累了企业的交易效率。2014年2月,商务部制定并实施《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制度由此正式建立。
从制度设计逻辑看,简易案件审查制度是落实《反垄断法》分类分级审查要求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机制在于“繁简分流”:将不太可能产生竞争问题的案件分流至快速审查通道,让交易在更短时间内获得审批,同时使有限的行政资源聚焦于可能引发竞争关切的重点案件。这一制度安排试图在“案件越来越多、企业希望更快获批”与“行政资源有限、重点案件必须审慎审查”之间找到平衡点。
从实施效果看,市场监管总局将制度成效归纳为五个方面:一是繁简分流效果明显,简易案件占比从49.2%增至88.8%;二是审查效率明显提升,平均审查时间从39.9天降至18.6天;三是申报材料合理精简,需填报信息事项从53项减为44项,2024年进一步简化至38项,有企业测算简易案件平均申报成本较非简易案件降低50%以上;四是透明度提升;五是央地协同加强。
2026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共收到申报489件,审结440件,其中附条件批准3件,禁止1件,另对5起经营者集中提出竞争关注。全部案件平均审查时间为29.8天。这组数据表明,简易案件与重点案件之间已形成明显的审查时间梯度:简易案件18.6天,全部案件平均29.8天,而附条件批准和禁止案件则需经历更长时间的深入审查。分类分级审查的“漏斗效应”正在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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