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武纪与前高管股权激励纠纷:契约精神、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的三重考验

企业 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行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年份 2026
难度 高级
适用课程 战略管理, 公司治理, 商法
核心概念 股权激励, 契约精神, 公司治理, 信息披露
来源 改编

案例摘要

一、案例背景 1.1 企业简介 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武纪”)成立于2016年,是中国人工智能芯片领域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专注于人工智能芯片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创新,致力于打造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处理器芯片。公司于202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被称为”AI芯片第一股”。寒武纪的产品广泛应用于云端训练、云端推理、边缘计算等场景,服务金融、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多个行业。 从财务表现…

案例正文

一、案例背景

1.1 企业简介

寒武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寒武纪”)成立于2016年,是中国人工智能芯片领域的代表性企业之一,专注于人工智能芯片产品的研发与技术创新,致力于打造人工智能领域的核心处理器芯片。公司于2020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被称为”AI芯片第一股”。寒武纪的产品广泛应用于云端训练、云端推理、边缘计算等场景,服务金融、互联网、智能制造等多个行业。

从财务表现来看,寒武纪在2026年上半年实现了强劲增长:营业收入达到59.96亿元,同比增长108.13%;归母净利润23.11亿元,同比增长122.61%;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1.66亿元,同比增长137.30%。其中,云端产品线实现收入59.94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99.98%,表明公司在AI芯片领域的市场拓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持续加大产品备货及上游采购力度,加强与金融、互联网领域头部企业的合作,推动产品在金融、互联网等行业的规模化部署。

1.2 事件来龙去脉

本案例的核心事件是寒武纪与其前高管梁军之间围绕股权激励展开的持续近五年的法律纠纷。

(一)合作起点(2017年)

2017年,梁军从华为海思加入寒武纪,双方签署了《入职意向书》,约定了梁军的年薪、股权授予等相关内容。这一文件构成了双方最初合作意愿的基础性约定,也是后续争议中梁军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股权激励安排(2019年)

2019年,梁军本人与寒武纪相关主体签署了《持股计划》,约定梁军在离职后,其在员工持股平台的出资额及对应的持股权益,需要根据《持股计划》当中的约定,转让给指定的股权激励相关主体。这一文件对股权激励的获取、持有和退出条件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构成了双方股权激励关系的核心法律文件。

(三)关系破裂与离职(2022年)

2022年2月10日,梁军因与寒武纪存在分歧,通知寒武纪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后,梁军始终拒绝按照已签署的约定配合寒武纪办理回购手续,由此引发了双方持续至今的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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