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1.1 事件全景:一场没有硝烟的贸易博弈
2026年10月,中欧之间围绕混合动力汽车与电动汽车的贸易争端,在历经多轮密集磋商后迎来阶段性缓和。根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双方在贸易投资磋商机制下按照”遵守WTO规则、基于事实和非歧视”三项原则,就混动汽车贸易达成谅解,避免了贸易摩擦局面的进一步升级。然而,事态并未就此平息——欧盟方面有声音认为其在磋商中对华施压”取得成效”,并拟在更多行业采取限制性措施。在随后召开的欧盟峰会上,欧方提出对华”双轨”思路:一方面继续开展密集磋商,另一方面加大对华限制力度,甚至包括动用”反胁迫”工具。
对此,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明确回应:”所谓’欧方施压奏效’的说法毫无依据。”发言人强调,中欧经贸磋商的目的在于通过对话协商妥处分歧、照顾彼此关切,”欧方不能幻想以施压换取好处,更不要低估中方维护自身利益的决心和能力”。
这场博弈的核心法律争议在于:欧方最初提出由中方自行限制混合动力汽车出口,实质上是要求中方通过行政措施或双边承诺主动控制出口数量。广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管健律师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专访时指出,这种安排可能违反《关贸总协定》(GATT)第XI:1条关于禁止数量限制的一般规则,并触及《保障措施协定》第11.1(b)条对自愿出口限制等安排的明确禁止。
从数据来看,这场争端的产业背景不容忽视。欧盟统计数据显示,欧盟自中国进口混合动力汽车的数量由2024年的10.7万辆增至2025年的30.2万辆,同比增长约182%。这一爆发式增长既是中欧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格局变化的缩影,也是欧方采取贸易限制措施的直接触发因素。
最终达成的谅解方案以2025年实际进口量为基础进行”向上安排”,确保中国企业的出口空间和稳定增长。管健律师分析认为,这一安排避免了以过去三年平均进口量为基准可能导致配额低于近期实际贸易水平的问题,同时通过设置固定年增幅为配额逐年扩大提供了明确预期,”有利于中国企业规划对欧出口、产能配置和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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