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2026年10月,第一财经刊发《3285亿千瓦时之后,让跨区绿电交易更“畅通”|能源思考》一文,将公众视线再次拉向中国绿色电力交易的市场化进程。文章披露,我国跨区绿电交易累计规模已达3285亿千瓦时,鼓励跨区绿电交易的政策近期密集出台。这一数字既是对“双碳”目标提出以来绿电市场建设的阶段性总结,也构成了一个必须正视的追问:规模上去了,交易是否真正“畅通”?
理解这一追问,需要先回到中国电力体制的结构性特征。长期以来,中国电力系统以省为实体进行电量平衡,跨省跨区交易主要承担“余缺互济”功能,即某省缺电时从外省购电、丰水期富余水电外送。绿色电力交易则是另一套逻辑:用电企业主动为绿电的环境属性付费,通过绿证或绿电交易获得可再生能源消费凭证,满足出口合规、供应链减碳或自身ESG承诺。当绿电交易从省内走向跨区,它就不再只是“电量买卖”,而同时涉及输电阻塞、省间壁垒、价格机制、绿证核销、辅助服务分摊等多重制度界面。
从市场建设进度看,国家层面已搭建起基本框架。2024年前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先后推动绿电交易与绿证制度衔接,明确绿电交易合同可作为可再生能源消费凭证;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组织跨区绿电交易试点。2026年以来,鼓励跨区绿电交易的政策密集出台,方向包括扩大跨区绿电交易规模、完善绿电价格形成机制、推动绿证跨省核销互认等。政策信号清晰:绿电不能只在省内“内循环”,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优化配置。
然而,交易规模的增长并不自动等于交易效率的提升。3285亿千瓦时的累计量放在全国用电量盘子中仍属较小份额,且跨区绿电交易在实操中面临“合同签得成、电量送得到、价格算得清、绿证核得销”四个环节的衔接难题。本案例以这一新闻事件为切口,聚焦跨区绿电交易从“能交易”向“畅通交易”过渡中的治理挑战,讨论国家、市场与省域利益之间的协调逻辑。
二、问题与挑战
跨区绿电交易的“不畅通”,并非单一环节的故障,而是多重制度逻辑叠加的结果。可以从以下四个层面识别核心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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