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2026年9月14日,一项对中国跨境资金管理格局具有深远影响的政策正式落地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当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标志着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从局部试点正式走向全国推广。
这一政策的演进并非一蹴而就。回溯政策脉络,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的探索已历经十余年。2012年,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北京、上海等地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中管理境内外成员企业外汇资金。2014年,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部分地区。2019年,外汇局进一步推出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将本币纳入集中运营范畴,首次实现本外币一体化管理。2021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率先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2025年,试点进一步扩容至更多自贸试验区和重点区域。直至2026年9月14日,《通知》正式施行,将这一政策推广至全国,惠及更广泛的经营主体。
根据《通知》内容,新政的核心变化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政策适用范围从试点地区扩展至全国,不再局限于自贸试验区或特定经济区域,所有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均可申请开展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第二,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归集比例,不再设定统一的境内外资金归集比例上限,企业可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和风险管理能力灵活安排;第三,允许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实现集团层面统筹调配、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大幅简化了账户管理流程;第四,鼓励优先使用本币开展业务,体现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导向。
从宏观背景来看,这一政策的出台具有多重时代意义。截至2026年上半年,中国跨境贸易和投融资规模持续增长,跨国公司在中国市场的业务布局日趋复杂,对跨境资金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稳步推进,跨境人民币结算规模不断扩大,但本外币管理分属不同框架带来的制度性摩擦仍然存在。此外,全球经济格局深刻调整,地缘政治风险上升,跨国公司对资金全球配置的灵活性和安全性需求更加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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