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背景
1.1 事件缘起:一项”小切口”改革背后的”大命题”
2026年10月,第一财经发表社论《医保个账跨省共济,拓展保障新境遇》,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社论指出:医保个人账户从只限定本人使用,到近亲属省内共济,再到跨省共济;从仅支持就医购药,到支持城乡居民医保、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医保个账使用范围不断拓宽,正在经历一场深刻的制度功能重塑。
这一改革的政策脉络可以追溯到2021年。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14号),明确提出”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这是国家层面首次打破个人账户”仅限本人使用”的禁锢,将使用范围扩展至家庭成员。
2023年,国家医保局进一步推动实施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各省份陆续出台实施细则。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有超过30个省份实现了省内家庭共济。在此基础上,2025年至2026年间,跨省共济逐步从试点走向全面推开。与此同时,个人账户的使用功能也从最初的”就医购药”逐步扩展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长期护理保险参保缴费等领域。
从表面看,这不过是一项技术性调整——让个人账户里的钱”活”起来。然而,这一改革触及了中国医疗保障制度最深层的制度逻辑:个人账户的产权归属、统筹基金与个人账户的结构关系、区域间医保基金的平衡机制、以及医保制度从”保个人”到”保家庭”再到”保群体”的功能跃迁。
1.2 制度背景:个人账户的历史遗产与现实困境
中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1998年,采用”统账结合”模式,即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构成。用人单位缴费的一部分(改革前约为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的设计初衷是”激励参保、约束费用”,通过让参保人”花自己的钱”来增强费用意识,抑制道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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